图书馆安全、防火责任制

作者:发布时间:2009-09-07浏览次数:542

为了加强我馆的安全、防火工作, 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特作如下规定:

1.各部负责人为本部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室当班工作人员为本室安全防火责任人。

2.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照明灯具及其它电器的用电情况门窗等关闭情况,切断电

  源,水源后方可离开。

3.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对读者的防火教育,严禁任何人将火种带入库室,保证各室安全通道的

  畅通。

4.遇到突然停电、停水。各室务必要及时切断水电,切不可为引发事故留下。

5.馆外人员在我馆举办会议等集体活动必须经过馆办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引起事故的后果

  概由使用人和联系人负责。

6.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向部、馆报告,以便及时排除隐患,否则后果由当时值班人负责。

7.节假日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责任制规定,巡逻查看全馆的情况。

8.值班室人员要保证下班时间电话对外联络的畅通,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tushug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