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入馆须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7-11浏览次数:2741

 

1.读者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入馆,本卡不得转借他人。读者进入各库、室时应着装得体,言语礼貌,低声交流,举止文明。

2.读者应当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依规开展工作。

3.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朗读、高声交谈或制造其他噪音。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接打手机请至楼道或室外。

4保持馆内整洁卫生,请勿在馆内用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弃物。

5.自修室须提前系统预约或现场扫码入座,不准利用书包、书本、茶杯、坐垫等物件占据座位,也不得预先为他人占位,人走物去,否则任何人可按本规定清除占留物。因事短时离开,须选择暂离或长离功能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否则系统会自动释放座位并取消当天预约权。自修室置物架可存放收纳箱,开放书架可存放书籍,其他私人物品请随身带走,否则图书馆每日23:00将按本规定集中清除,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6.图书馆是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7.读者要自觉爱护馆内书刊资料、设备和公共设施,严禁随意涂画、撕毁和搬移。未经许可,不准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宣传品等。

8.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可带出图书馆。如遇监测报警,读者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  

9.每周四下午15:15—17:30(夏季15:35-18:00)图书馆集中政治业务学习或内务整理,除综合阅览室、现刊阅览室及自修室照常开放外,其他库室暂停服务。


 

通讯员:丁芬芬;初审:胡继艳;终审人:程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