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室管理规定

作者:发布时间:2009-09-08浏览次数:1896

 

1.自修室每天开放时间为6002300

2.自修室是公共场所,入室者须衣着整洁。

3.入室后须保持安静,将桌椅轻移轻放。禁止影响他人学习的动响和闲谈。

4.自修室内不得接打手机和使用随身听,以免打扰相邻读者。

5.自修室内不准利用书包、书本、茶杯、坐垫等物件占据座位,也不得预先为他人占位。人走物去,否则任何人都可按本规定清除占留物。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6.因事短时间离开,应在座位上留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否则后来者可按第5条规定清除占留物。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7.因占位发生纠纷,由保安人员调解,对违规者提出批评,对屡教不改者图书馆将交由院保卫处予以处理。

8.爱护室内设备,不准随意在桌椅等设备上刻画。不得私自将桌椅搬离原位。对不遵守此规定者图书馆将视情节给予批评、处罚。

9.室内不得乱扔口香糖残余及食物皮壳,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和杂物。室内严禁吸烟。

10.维护室内秩序和卫生是每个读者的应尽义务,工作人员和保安有权按本规定将违规者带离本室,并对其予以批评教育。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tushug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