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室管理规定

作者:发布时间:2025-06-16浏览次数:1898


1.自修室每天开放时间为6002300

2.自修室是公共场所,入室者须衣着整洁。

3.入室后须保持安静,将桌椅轻移轻放。禁止影响他人学习的动响和闲谈。

4.自修室内不得接打手机和使用随身听,以免打扰相邻读者。

5.自修室须提前系统预约或现场扫码入座,不准利用书包、书本、茶杯、坐垫等物占据座位,也不得预先为他人占位,人走物去,否则任何人可按本规定清除占留物,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6.因事短时离开,须选择暂离或长离功能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否则系统会自动释放座位并取消当天预约权。图书馆每日23:00集中清理占留物,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7.自修室置物架可存放收纳箱,开放书架可存放书籍,其他私人物品请随身带走,否则清场人员将按本规定清除物品,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8.因占位发生纠纷,由保安人员调解,对违规者提出批评,对屡教不改者图书馆将交由校保卫处予以处理。

9.爱护室内设备,不准随意在桌椅等设备上刻画。不得私自将桌椅搬离原位。对不遵守此规定者图书馆将视情节给予批评、处罚。

10.室内不得乱扔口香糖残余及食物皮壳,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和杂物。室内严禁吸烟。

11.维护室内秩序和卫生是每个读者的应尽义务,工作人员和保安有权按本规定将违规者带离本室,并对其予以批评教育。



 

通讯员:丁芬芬;初审:胡继艳;终审人:程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