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捐赠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53


滁州学院图书馆图书文献捐赠管理办法:

    滁州学院图书馆热忱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手稿及其他类型的文献资料。为做好捐赠文献的收藏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本馆受赠图书文献须符合以下条件

1捐赠的图书文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2国内外正式出版物部分有较高学术价值或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3捐赠图书内容适合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涉及本校教学科研范围的教材、教参、专著等公开出版物,以及本馆缺藏需增加复本的其它类型图书。

4个人或单位成体系的图书文献收藏。

5有学术或历史价值的古籍、善本、手稿、会议文献、博(硕)士学位论文、科技报告、成套学术集刊、地方文献、本地地方志以及实物等特种文献或文物资料能够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的期刊(含网络版)。

6同一种图书类文献捐赠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册。

二、凡存在以下情况的图书文献不予入藏

1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

2非正式出版物;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本地地方志、族谱、科技报告、学术集刊或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等特种文献除外。

3有涂画(划线、注记、眉批)、缺页码、污渍、虫蛀、装订不牢易脱落等外观品相不好的图书文献一般不入藏(海内外孤本、珍本或名人批注、稀有图书除外)。

4.内容失去时效性、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如:升学指南、教科书、活动场刊、儿童布书、非本地年鉴、法律书、考试用书、过旧图书(出版距今十年以上)等;出版年份超过五年的理工类图书;出版年份超过三年的电脑书;出版年份超过两年的旅游指南;盗版图书。

5包含暴力、色情、邪教等不健康内容及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

6图书馆馆藏超过3本(流通量大的除外);其他不符合图书馆发展政策的图书文献。

捐赠图书文献的管理及致谢表彰

1捐赠的图书文献资源到馆后,图书馆即拥有该资源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图书馆有权根据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和物尽其用的原则使用,包括分配典藏、转赠或其他形式的处理权利,无需知会捐赠者。如介意此项约定,请谨慎捐赠。

2所捐赠文献一经接收,本馆将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捐赠证不代表所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3对于数量较大、品种较多,并且对于我校的历史发展、学科建设、文化传承具有一定影响的文献捐赠,经双方协商,可举行较为正式的捐赠仪式。

接受捐赠方式

1到馆捐赠或邮寄捐赠。捐赠地址: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图书馆。

2批量捐赠:对大量和批量捐赠,捐赠者需联系滁州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提供捐赠清单,资源建设部甄选后捐赠。

3企事业单位、团体向图书馆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源的,双方共同商议相关事宜。

4咨询电话:0550-3510502

本办法及其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于滁州学院图书馆。







终审人:程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