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馆员制度实施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25-06-17浏览次数:10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图书馆与各二级学院的联系,更好地为学科建设、学科评估、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在馆院之间建立起畅通的信息需求与高效的文献信息资料服务保障渠道,使读者充分了解、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读者满意度,图书馆推出了学科化服务和学科馆员制度。

第二条 学科馆员团队由图书馆学科馆员和二级学院图情顾问组成,图书馆为日常工作管理协调机构。

第三条 根据我校二级学院及图书馆实际发展情况,原则上在每个二级学院分别设置1-2名图书馆学科馆员和1-2名图情顾问。学科馆员在符合条件的图书馆工作人员中选拔,图情顾问再由二级学院推荐。

第四条  学科馆员与图情顾问实行聘任制,聘期为2年。

第五条 图书馆学科馆员任职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收集、整理、传递能力。

(三)具有某一学科的专业背景。 
第六条 二级学院图情顾问任职条件

(一)关心图书馆发展,愿意为学校图书馆和所在学院专业文献资料建设献计献策。

(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三)了解本院教学、科研情况,能主动用自己专业特长为学科文献资料建设提供支持和咨询。

第七条 学科馆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熟悉图书馆相关学科的馆藏资源信息,包括纸质图书、纸质期刊、数据库的情况及使用方法;为对口院部教师、学生提供咨询服务,通过电话、讲座、面对面培训等方式及时解答读者咨询。

(二)向读者宣传推广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尤其是新增文献信息资源和服务措施。

(三)为对口院部读者提供利用图书馆的指导和培训。

(四)协助院部教师进行相关课题的文献检索,根据对口院部的需求,逐步做到有针对性地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文献检索参考服务。

(五)调研和收集对口院部对图书馆纸质图书、纸质期刊和电子资源采购意见,为纸质图书、纸质期刊、数据库采购提供参考;负责搜集、鉴别和整理相关学科的网络信息资源,并在图书馆网站、微信等媒介上推送。

(七)征求对口院部对图书馆建设和服务内容的意见与要求。

第八条 图情顾问工作职责 

(一)收集本院学科专业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所需的文献信息需求信息(图书、期刊和数据库)

(二)建立与图书馆学科馆员之间的直接联系,及时反馈本院部师生对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内容的意见和要求。 
 (三)协助图书馆学科馆员开展利用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培训讲座、比赛活动组织等。 

第九条 考核

图书馆学科馆员每两年考核1次,不合格者,下期不再聘用。

第十条 学科馆员待遇

(一)在评优、项目申报、职称申报、职务晋升时,学科馆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对工作完成突出的给予表彰。。

第十一条 图情顾问待遇

(一)增加图书借阅量,延长图书借阅时间。

(二)对工作完成突出的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科馆员和图情顾问资格

(一)工作责任心不强,

履职责者。

(二)发生工作事故,给图书馆造成损失者。

(三)出现学术不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发生教学事故给学校造成名誉损失者。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图书馆。





通讯员:丁芬芬;初审:胡继艳;终审人:程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