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分编岗工作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09-09-08浏览次数:1084

 
1、文献分编岗负责给本馆中文图书和中文非印刷型文献标引索书号(分类号/种次号)以

及技术加工。

2、依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下简称《中图法》)最新版本(下同)和本馆《中文图书分类细则》标引分类号。依据我馆的种次号给号原则标引种次号。

3、分类号标引级别:中文图书标引至圆点后1-3级。其他文献一般标引到3级;同一大类中种类特少的文献可标引到1-2级,种类较多的文献应标引到4-5级。

4、依据《中国机读目录通讯格式》(CN-MARC)、《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ISBN-80039-990-7)和本馆的《中文图书著录细则》进行著录。

  4.1从书商或其他途径套录的数据,要逐条核验,在905馆藏信息字段内输入本馆有关馆藏信息。

  4.2若CN-MARC源库中无本馆所需数据,则依据图书分类、编目细则,再按照CN-MARC格式逐项输入。并在905字段输入馆藏信息。

  4.3经查检,若通过4.1和4.2两条途径都不能解决剩余图书的编目问题,由岗位工作人员按CN-MARC格式,将图书的书名页和版权页等处提供的相关信息逐一输入。

  4.4向CN-MARC格式各个字段输入文献信息,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普通图书著录规则》GB3792.2-85)等国家标准著录。

5、技术加工:中文图书后期加工:贴书标1个,贴条型码1个,加装防盗磁条1根。
6、文献分编完毕,应在馆藏登记簿上进行交接签名,并按规定移交。

 7、负责本部门的设备和资产管理、清洁卫生和环境美化工作。

 8、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9、执行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10、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程明吉